关于2013夏季征兵的通知
关于2013年夏秋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各系:
2013年夏季征兵工作已全面启动,请各系在全体在校生和2013届应届毕业生中,广泛宣传发动,积极推荐品学兼优的学生报名应征。现将大学生征兵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兵时间:从2013年起,全国征兵时间由冬季调整到夏秋季。8月1日开始征兵,9月1日批准入伍,9月5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工作结束。
二、征集对象:今年征集对象是高校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大学在校生和刚被大学录取的高中毕业生。
三、报名方式
大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报名应征入伍,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入伍。有应征意向的大学生先登录“大学生应征入伍网上报名平台”(网址为http://zbbm.chsi.com.cn或http://zbbm.chsi.cn,)进行报名,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然后到院武装部、登记报名。
四、应征对象的基本条件
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
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身高-110)kg。
视力: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的,合格。
内科: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
思想品质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活动。
五、定兵、送兵工作:凡在我院武装部登记报名参加体检政审通过的学生,根据区武装部下放到我院的计划指标,集体决定兵员名单,并负责送兵。
六、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
1.优先征集: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
2.优待政策:由中央财政提前下拨预算,保证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时发放到位;入伍大学生按规定享受优待政策,优待金由批准入伍地发放,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由户籍所在地负责落实相关优待。
3.选用培养:
(1)选为士官:对于符合士官选取条件的士兵,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毕业以上学历的要优先选取;师(旅)级单位范围内相同专业岗位的士兵,在任职能力相当的情况下,应优先选取高学历士兵;
(2)士兵提干:对于表现优秀,在服役时间、现实表现、政治要求、军事素质、年龄及身体心理等方面符合部队有关规定,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可选拔为军官,具体办法按照关于从大学生士兵中选拔军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实行;
(3)报考军校:具有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后进入有关军队院校学习,学制两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毕业学员分配计划;
(4)保送入学: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选拔办法按照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有关规定实行。
七、报名时间、报名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6月25日至7月30日
报名地点:院武装部
联系电话:6350712